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Comple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ceptance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针对建设项目在完成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保设施后,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的验收活动。通过验收,评估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护生态环境。验收合格后,企业方可投入正式运营,否则可能面临限期整改或停产处罚。
公司简介
贵州天宇科技是一家专业的技术服务咨询公司,专注于环保、安全和职业卫生领域的技术支持。我们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评价等服务,专注于为金州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作为黔西南评价机构,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确保企业合规与安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必须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运营阶段,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要求实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因建设活动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污染和破坏。通过验收,能够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是否符合预期,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17 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处罚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23 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适用企业
1、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在竣工后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服务流程
1、现场核查,收集环评资料
2、向业主提供整改方案
3、出具监测方案
4、收取监测报告、编制验收报告
5、专家意见审核、专家现场验收
6、修改专家意见并复核签字
7、报告公示、备案